发布时间:2025-10-17 11:25:03    次浏览
7月22日,中国青年网记者得到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就此事发布的声明。其声明称,大河报报道的漯河新卫龙食品有限公司及其产品不合格的负面消息,导致消费者、经销商对漯河新卫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其“卫龙”商标的关系产生了误解。声明中,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称“卫龙”商标为其公司依法取得的注册商标,其公司与漯河市新卫龙食品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并指出,漯河市新卫龙食品有限公司,将“卫龙”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使用,并在商品、商品包装上使用“卫龙”字样,引起消费者、经销商混淆。声明表示,漯河市新卫龙食品有限公司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将保留对其提起司法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